兴国第九期公租房2月9日公开摇号 配租公租房662套

兴国房产网 2018-02-08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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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兴府发﹝2013﹞2号)和《关于兴国县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工作的通告》(兴房字[2017]72号)相关规定,定于2018年2月9日上午,在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厅举行我县第九期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

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兴府发﹝2013﹞2号)和《关于兴国县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工作的通告》(兴房字[2017]72号)相关规定,定于2018年2月9日上午,在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厅举行我县第九期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30时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厅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符合本期摇号分配条件的申租家庭共1240户。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各社区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10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干部及新闻媒体。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1240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662套,租赁补贴500户。

房源分别位于:

1、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小区共576套,其中三居室72套、二居室504套。同时,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兴字(2017)69号]文件精神,该小区192套房源用于今年我县人才住房分配计划,定向对全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不纳入本期摇号分配。

2、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小区共57套,其中二居室11套,二期一居室46套;

3、县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10套,其中一居室7套、二居室3套;

4、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共19套,其中一居室14套、二居室5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社区居委会干部等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三)摇号规则

1、优先组2户一居室申租家庭,有残疾一至四级和重症病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优先确定二至三层一居室房号;

2、优先组7户一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较低生活保障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一居室房号;

3、优先组8户二居室申租家庭,有残疾一至四级和重症病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优先确定二至三层二居室房号;

4、优先组42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较低生活保障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5、优先组5户三居室申租家庭,有残疾一至四级和重症病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优先确定二至三层三居室房号;

6、优先组20户三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较低生活保障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三居室房号;

7、普通组103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8、普通组625户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9、普通组428户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三居室房号;

10、实物配租未中签家庭,通过摇号确定500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

11、通过摇号确定50户未中签轮候家庭顺序号。

(四)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各社区居委会、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家庭,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摇号确定的申请人核发《兴国县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书》,接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通知后,中签家庭应凭《中签通知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县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温馨提示:因摇号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各社区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10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仪式,未安排参加现场分配仪式的家庭,届时分配结果可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网或至县房管局住保中心进行查询。

来源: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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