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老城区又要拆迁,范围图公布

赣州晒房网 2018-07-19 17:15: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就征收南外街道下壕塘9号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决定如下:一、征收范围二、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赣州市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因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现就征收南外街道下壕塘9号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

二、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赣州市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由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即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止。

四、征收补偿方案

按照《赣州市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区府发〔2015〕2号文件执行。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